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市区应急备用水源输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市区应急备用水源输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连州市西岸镇、连州镇 |
环评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从小龙水库现状压力钢管处接管引原水至白云制水厂,新建输水管道(及附属工程),总长11.96km,采用DN1000钢管,配套建设白云制水厂至石角村的配水管长4km,采用DN300钢管。近期建设由小龙水库供水,设计流量为0.14m3/s,设计取水规模为1.19万m3/d,输水管线总长11.960km。 远期建设由大龙水库和小龙水库联合供水,设计流量为0.50m3/s,设计取水规模为4.28万m3/d,输水管线总长12.313m。供水对象与现连州市自来水厂供水范围基本一致,包括连州市主城区以及周边地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污染源产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三级化粪池处理,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物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无明显废气污染源产生。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要为施工期的施工扬尘、施工运输车辆尾气和施工机械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无明显噪声污染源产生。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行期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55dB(A),夜间≤45dB(A)。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施工期固废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
附件下载: